舍得诗派理论【卷六十五·诗道归一】
人类,从野蛮走向文明,也诞生了诗。文明也需要进步,所以,诗学也在随着文明而进阶。文明的觉醒,并不随着时间而启蒙。只有神识的觉醒,才能激活诗学之光。诗学,就是人类文明的真正标志。或许它诞生于野蛮时代,但却注定涤荡野蛮与龌龊。诗学,就是文明之光。
诗学,本是抽象的概念。却落实在一个个生动的汉字之上。诗学的觉醒,其实就是每一个汉字音符的灵动闪耀。因为有汉字托载,所以诗学不虚妄;因为有审美的加持,诗学已然是神界回望。它不止于欢愉与悲伤,不止于远行与彷徨。更有睿智、神思、魂力、禅悟以及灵光。
壹
未必言志 言          接触诗学,就必然接触到“诗言志”的说法。在以往的诗学讲座中,我们也反复提起它,“诗言志”似乎就是我们写诗的宗旨与核心。言志乎,言情乎,诗,似乎总是与“情志”关联起来。而我们以“情志”的视角去看待古今诗作,感觉上并不尽然。舍得觉得,诗,未必言志。
沿着诗的历史足迹看下来,我们发现,“诗言志”其实只是一种阶段性的特征。或者说,所谓“诗言志”只是一种表象,或者说是一种诗歌的初级阶段。不论如何解释这个“志”字,无非就是情绪诉求而已。要么志向(需求)诉求,要么情感诉求。这无异于会将诗歌肤浅化了。
诗歌,是一个总的文学概念。舍得认为,中国诗,其实应该分为两种类别,其主要表现为两种阶段。一个是“诗歌”,一个是“诗文”。诗歌的重点是“歌”,即言我之心,歌于汝听;诗文的重点是“文”,即言之我心,赋之我文。诗歌的特点是外向的,诗文的特点是内向的。
中国诗总的历史走向,是起之于“歌”,终归于“文”。如早期的诗歌,来自巫唱、来自歌谣、来自颂歌等等。所以,说起诗,一定是离不开“歌”的。而“歌”是什么?歌的重点,并不在于文辞,而是音乐曲调。音乐曲调的性质又是什么?当然是情感。音乐的本质就是情。
所以,“歌”的灵魂,并不是歌之辞,而是歌之曲。而且,其中的“歌辞”被我们提取出来,称之为“诗”。因此,这个时候,“诗”必然依附于“歌”的属性,或者说,是曲的音乐属性,决定了“诗”的性质。因此,古人的总结是对的:“诗言志,歌永言,声依永,律和声”。
而随着“格律”的出现,中国诗,其实已经脱离了对音乐的依附,进而体现“诗文独立”,形成以文为主的一种纯文学体裁。注意,格律诗的“格律”,是中国诗从“诗歌”走向“诗文”的分水岭。由此,“格律诗”与“古体诗”的真正差别,其实是“文”与“歌”的差别。
“文”与“歌”之不同,具有一种全方位的体现。文偏向于“内”,歌偏向于“外”;文偏向于“质”,歌偏向于“量”;文偏向于“深”,歌偏向于“广”;文偏向于“理”,歌偏向于“情”;文偏向于“我”,歌偏向于“他”,文偏向于“静”,歌偏向于“动”,如此诸多差别。
我们的分析,只是说出一种“偏向”而不是绝对。但是这种“偏向”已然决定了中国诗歌历史性“蜕变”,即从唐朝开始,格律诗出现之后的改变。中国诗,已然不是局限于“歌”那种初浅层次,进而走向“内心”“文质”“深邃”“唯我”“雅静”之灵魂层次的神思体系。
所以,我们经常面对的诗歌体裁之辨别,如“古体诗”(含“古风”等)与“近体诗”之差别,不仅仅是“格律”之有无,而更是一种“质地”的不同。这种体裁上的认知,一方面会助于我们对诗学作品的赏析,另一方面,也有助于我们的诗词创作。选择,是诗学创作的前提。
那么,我们就可以明白,“诗言志”的概念定性,其实是有局限性的。言志者,言情者,其实仅仅是诗歌的一种表象之一。言志言情,更多的是依赖并通感于“音乐表现”,歌之,可更鲜明地言情托志。诗以文之,则不会局限在情感层次上。或情、或理、或幽、或谋、或论之。
所以,舍得认为,自近体诗始,中国诗,已然不局限于“诗言志”了。言志言情,是基本,是初级阶段,但不是诗之全部,尤其不是诗学境界的更深层次。因为,情亦有大小,情亦看格局,情到深处或许就是一种无情。在现实之理与心念之情的虚实之间,我们更看重“意境”。
近体诗“格律”的本源意义,就是将“诗歌”的曲乐元素提炼出来,以配合文辞,使得诗之文字,内含音乐基因。平仄之交替就是“节拍”,就是“节奏感”。韵脚之轮回,章法之变化,就相当于“旋律”,起伏、过门、回旋、收束,没有音乐表象,却已然让文字成为曲乐音符。
所以,“诗文”的概念,与“诗歌”并不矛盾,它是诗歌的深化、升华、蜕变。近体诗表现出“诗歌”的形态并不奇怪,因为它本就是来自诗歌,但它真实的定义是“诗文”。文字表现,文学意味,在诗学之中,是根本。诗言情是表象,诗言意是本质,现实通往心灵的载体。
因此,关于诗的写作与吟唱,其实要区别对待。关于古风、古辞、乐府、歌谣等等,写作上保持基础押韵,平仄上自由发挥。而吟唱的时候,注重“曲调”的可分享性。而关于近体诗,一定要注重其“文质”的特点,平仄的节奏,就要认真对待。韵《平水》,属于“通感”共识。
而近体诗,本质上是不适合“唱”的。因为唱起来,必然依旋律而布词(如宋词),据气息而句长短。而近体诗最大特点就是句字整齐,节奏分明。又因为近体诗句意内敛,蕴藉无限,所以更适合反复品嚼,引动联思。所以,吟、念、默读等等才是最适合的。且,视重于听。
不断探究诗学本义,我们的初衷,不是为了如何写诗,不是为了如何读诗,而是,为了认知什么是“诗”。能吟能写,其实都只是一种表面的功夫,而把诗之美学的基因,融进自己的骨血之中,化为自己的灵魂之舞,才是我们的目的。诗化人间,诗化你我,诗化每一寸光阴。
我们细化诗学的概念,不是为了玩弄辞藻。我们会把“诗歌”与“诗文”看作是两个境界,把“诗言志”与“诗言意”也看作是两个层面。那么,我们在对待诗学的本质,就看的更为清楚。比如处理近体诗的“格律”,比如处理古风诗歌的“旋律”,还比如,诗道美学之贯彻。
也因此,我们明白了,诗,其实不是情绪发泄物,不是感情处理器,而是,进入“大智慧殿堂”的登堂阶梯。任何经典诗作,都不是为了“情感发泄”。我们或许会看到情感的冲击,但我们也必然能感觉到“出世”之意境。你品,你细品,诗中的情感,只是一种进阶之媒介。
心有块垒,必有破壳之冲动。现实之不容,必然升维到神思之境域。而所谓的情绪,七情为“情”,六欲为“志”,七六组合,就是所谓的“诗言志”。实则,它远不是诗学的终点。出神、入境,才是诗学的终极目的。入什么境?当然是神魂起舞的境界,想象力托载的神域。
强调这一观点的目的,就是揭示一个道理,诗,可以因“情志”而起,却不可以“受困于情”。情感于诗,其实就相当于一种媒介、一个阶梯,或是一种“催化剂”,情感催化的,是现实之升华。因情而入景,景动而入境,境深而出神,神思即成神。化解了红尘,提升了自我。 |